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2021年10月13日段海书记就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的批示精神和2021年10月12日行署副专员尼玛同志对住建领域近期工作安排部署会议要求,2021年10月14日下午,地区住建局在党员活动中心组织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召开近期我地区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和保障农民工工资及农民工返乡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署会议,会议由四级调研员才旺伦珠主持,住建局建管科、质监站参加了会议。
会议要求各建设单位,一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好“两个维护”牢固树立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年底停工之前切实全面做好本单位建设的项目排查工作;二是务必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工作,并加强对施工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建筑工人工资的监督了,做好监督核实施工单位将农民工工资足额按月发放至农民工卡里等相关工作各施工企业年底停工之前全面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自查工作。三是全面督促施工单位停工之后的农民工返乡途中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合理疏导施工单位工人返乡时间,督促施工单位合理安排农民工返乡时间、合法乘坐交通工具。
会议要求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一是年底停工之前全面深入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自查工作,真正把安全生产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二是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务必落实《<西藏自治区建筑工人实名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藏建市﹝2021﹞157号)要求,落实施工现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各项措施,在施工现场西藏自治区建筑工人实名制实施细则(试行)>配备劳务员(劳资专管员),负责对电子考勤、劳务合同、工资花名册及工资支付平台等进行管理,通过信息化手段将相关数据实时、准确、完整上传至实名制平台,加强对实名制考的管理;三是监理单位应对所监理的项目实名制管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在监理日志中予以记录,同时严格落实人员履职要求,通过实名制平台记录出勤履职情况;四是全面了解农民工返乡行动轨迹,全面掌握本企业务工人员基本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民工返乡计划,根据气象预报情况,有序组织农民工安全返乡,做到合理分流,帮助联系长途交通专车,必要时采取直送方式解决农民工返乡的交通问题,保障农民工返乡途中道路交通安全;五是目前我地区外来人员返乡日益增多,客运交通运输逐渐紧张,农民工返乡心切,可能出现搭乘各类非法客运车辆情况,无法保障生命财产安全。六是各企业务必做好农民工返乡工作,教育引导农民工乘坐合规的交通工具安全返乡,必要时企业采取直送方式解决农民工返乡的交通问题,避免农民工因在路途滞留出现安全事故。
会议强调,一是落实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建设施工安全,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施工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停工后施工现场安全、人员返乡安全、工人吃住安全、工地食品安全、工地用电用油安全、工人居住场所用电安全、燃气站安全及市政设施运行安全等工作。二是强化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防人身伤害、防坠落、防滑事故,防火灾、防中毒事故,防交通事故。三是督促各企业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阿里地委、行署关于信访工作部署要求,高度重视“双拖欠”和各类信访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义务,切实把信访工作放在日常工作的重要事项,按时足额支付各项目的工人工资、材料款、机械款、各类运费等,四是尤其重点管理建筑工地作业车辆及日用车辆的安全工作,施工现场机械,规范施工作业行为,加强超重超载超速,客货混装,无证、酒后、带病操作驾驶等进行自查整治;五是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银行账户所绑定的农民工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者银行卡,用人单位和其他任务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或者变相扣押或取用钱款。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利,全力维护全地区建筑市场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