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dqxsb/2022-00018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地区行署办公室
- 名 称: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里分院关于公开选聘听证员的公告
- 公文种类 :其他
- 发布日期:2022-07-19 19:18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里分院关于公开选聘听证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19 19:18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阿里检察分院检察听证工作,切实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落实普法责任、促进矛盾化解,推动检察听证工作全面深入展开,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和《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决定在全地区范围内公开选任阿里检察分院听证员,选任方式以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听证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年满23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自愿担任听证员,服从检察机关听证工作安排并经考察合格;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入选:
1.具有较好群众工作能力;
2.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较强分析判断能力;
3.从事相关领域工作5年以上,熟悉相关领域和行业的研究发展动态、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听证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刑事犯罪案件正在办理中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或者被仲裁委员会除名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征信系统有不良记录的;
5.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情形。
二、听证员职责、义务
1.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被选聘的听证员受人民检察院邀请参加beat365官方为什么不能提款_bat365在线官网_365bet游戏下载两级人民检察院的案件听证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发表听证意见;
2.听证员依法享有参加听证活动、独立发表意见、获得履职保障等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听证义务,对评议过程和内容保守秘密;
3.听证员作为人民代表参与听证,促进司法公开公正,增强司法透明性,其参与听证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三、任期及履职保障
1.阿里检察分院听证员实行定期聘任、动态管理,任期三年,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二届。任期内,经本人申请或出现不符合听证员条件、不能履行听证员职责等情形时,按规定程序核实出库;
2.本院根据相关规定,为听证员提供必要条件,保障履行听证职责。依据财务管理制度,保障听证员参加听证会的交通费、餐费等合理费用。
四、选聘程序
1.发布公告 在“阿里检察”微信公众号上发布选聘公告;
2.自荐报名 符合条件的公民可以通过书面自荐方式报名;
3.推荐报名 本院商请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推荐人选;
4.初审和考察 对照选聘条件,对自荐人员进行审查,确定初步人选,并经组织考察,提出拟选聘人选;
5.确定和公示 对拟选聘人选,网络公示五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或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作出任选决定,通过“阿里检察”等新媒体平台向社会公布选任名单;
6.正式选聘 正式选聘入库的听证员,需提供近期两寸彩色证件照2张,提供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原件(现场审查核对后退回),统一颁发聘书。
五、报名时间、方式
时间:2022年7月17日前;
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有意报名者可持身份证原件前往本院案管办领取并填写《阿里检察分院听证员选聘自荐报名表》,填写完毕后向本院案件管理办公室递交报名申请;(联系人:达娃顿珠 18008978582)。